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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质量安全监管:出重拳保稳定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6日 来源:中国建设报   字体【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2009年,随着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重大决策的逐步落实,大批民生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陆续开工建设。在大规模建设过程中,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他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全局,以深入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为主线,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的落实,全国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有所好转,建筑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09年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可概括为:重拳保稳定,成效初步现。

  加强工作部署及制度建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继续加大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部署力度,加强相关制度建设。2009年,先后召开了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强化质量安全工作部署,积极做好预警防范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并以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新修订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面世。配合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并由七部委联合下发。同时,配套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起草了《关于强化住宅工程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的若干意见》,印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完成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审查。

  再祭监督检查“杀手锏”

  在总结过去几年经验的基础上,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建筑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全国各地2009年上半年排查项目19566个,排查出隐患133554项,并进行了整改。

  2009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了全国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和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共督察18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工程项目47个、投资额120亿元。

  8月至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西藏外)开展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共抽查180项在建工程,总面积为537万平方米。此次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对50个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下发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对3403项工程进行了抽查,对其中1124项工程下发了执法告知书。各地、各有关单位迅速制订整改措施,并进行了认真整改,河北、上海、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西、贵州、甘肃等地还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9月8日至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带队组成国务院安委会督察组,对吉林和黑龙江省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察。11月10日至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开展了廉租住房建设情况督察。上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全年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市场和现场联动持续增强

  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继续推动增强现场与市场的联动,并加大了严格依法处罚的力度。在企业资质审查中继续实施安全责任“一票否决”。2009年以来,共有18家企业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没有获得企业资质许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对事故调查过程中没有结案的企业,暂缓办理资质升级、增项。同时,在注册执业人员日常注册审查工作中,加强了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对建筑市场不良行为的上报实施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各地及时上报,有效地促进了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建设。

  截至目前,按照职能监管权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对两家施工企业和两家监理企业作出了停业整顿的处罚;对3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和1名注册建造师作出了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处罚,并召开了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听证会和建设行政处罚专家座谈会。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积极开展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调查研究,起草了《关于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关于地铁工程建设工期和造价有关问题的研究报告》。有关司局就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与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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