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宣贯会召开
索 引 号: 012150188/2010-00261
发布机构:admin
文 号:
信息类别: 部门会议信息
签发日期:2010-09-14
发布日期:2010-09-14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宣贯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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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9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太原召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宣贯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副司长吴慧娟出席会议并对5号部令进行了宣讲。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立光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质量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司质量处处长曾宪新主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经第5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以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行为。
吴慧娟副司长要求,各地建设部门要认真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规范加强监督责任的落实,不断探索创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通过不断的完善和提高,推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郭宏伟 报道